项目概况
恒洁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外运焚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号老三届首座大厦2216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H-2024-005
项目名称:恒洁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外运焚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洁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外运焚烧):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垃圾外运焚烧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0 | 1,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洁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外运焚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洁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外运焚烧)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5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5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至 2024年06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号老三届首座大厦221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耀州区铜川银河大酒店(咸丰东路北) 耀州区咸丰东路一楼2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耀州区铜川银河大酒店(咸丰东路北) 耀州区咸丰东路一楼2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
(1)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设局
地址:宜君县宜阳中街便民服务大楼6楼
联系方式: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号老三届首座大厦221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