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3日 - 2024年10月29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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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齐庆路4号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727031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铜环批复〔2024〕106号 |
2024年10月23日 |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