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智慧档案室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铜川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智慧档案室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集成服务】
二、 直接采购原因
【本******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采购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情形的“用户出具指定函”。】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5日】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铜川市新区朝阳路一号
邮编:72703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2月12日